危險化學品槽(罐)車事故應急處置流程與措施(三)
今日學習內容:注意事項和防護要求
一、注意事項
1.應急處置人員、車輛應從上風或側上風方向進入現場,與泄漏點應保持適當安全距離,戰(zhàn)斗展開陣地不應設置在低洼處。
2.參與應急處置和滅火戰(zhàn)斗的前方人員,應根據物料的危害性和受火勢威脅情況,穿著佩戴相應的防護服和氣防器材,做好個體防護。
3.應急處置中遇有突發(fā)險情,現場處置人員應從上風或側上風方向撤離。
4.偵檢小組不得少于2人,偵檢工作應貫串應急救援全過程。
5.應急處置中應盡量減少前方人員,具備條件的應使用無人化裝備器材替代人員,降低安全風險。
6.壓縮氣體、液化氣體罐車事故,禁止向安全閥等安全附件部位和罐體進行射水,防止安全附件結冰失效或罐體內壓升高造成次生事故。
7.應急人員冷卻著火罐體時,應不留空白點,防止罐體破裂。
8.在未做好現場堵漏等準備時,嚴禁將明火打滅。
9.禁止使用直流水直射有毒、腐蝕性物質,防止飛濺造成傷害。
10.洗消后的液體不得任意排放,應由專業(yè)人員回收并做無害化處理。
二、防護要求
根據運輸物料基本特性,發(fā)生泄漏后的事故現場主要存在毒害和爆炸的安全風險。對于存在有毒物質的現場,毒害區(qū)域劃定一般依據有毒氣體對人體的損害程度,劃分為輕度危險區(qū)、中度危險區(qū)、重度危險區(qū)三個區(qū)域。
對于存在爆炸性物質的現場,危險區(qū)域的劃定一般依據爆炸下限,劃分為輕度危險區(qū)、中度危險區(qū)、重度危險區(qū)三個區(qū)域。應急處置人員進入有毒或爆炸危險區(qū)域,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時,應按照不同風險及等級,對應選取并穿戴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,做好相應的安全防護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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